苏轼草书《醉翁亭记》

公元1091年,苏轼知颍州时,受请写了两体《醉翁亭记》。一是应开封府刘季孙求书,于十一月乙未,以真、行、草间用字体写成长卷,世称草书醉翁亭记》;一是应滁州太守王诏求书,于十一月乙巳,以大字楷书写成,世称大字楷书《醉翁亭记》。

苏轼在同年同月时间里写成的两体《醉翁亭记》,除字体不同外,另有两点区别。一是开头不同。草书体开头篇名前有作者姓名,即“欧阳永叔醉翁亭记”;而大字楷书体开头则为“醉翁亭记”。二是后跋不一样。草书体是“开封府刘君季孙以滁人之意,求书于轼”;而楷书体则为:“开封府刘君季孙自高邮来,过滁,滁守河南王君诏请以滁人之意,求书于轼”。由此可见,草书《醉翁亭记》是开封府刘季孙亲自到颍州求书得到的;而大字楷书是滁州太守王诏请开封府刘季孙代为求书的,而王诏本人没有到过颍州。

草书《醉翁亭记》写成之后,未经刻石即被人秘藏,得之者不轻易示人,因而长期不知去向。直到元朝元贞二年(公元1296年)四月,才有赵子昂见之并作跋。从跋文中得知,此长卷曾经赵子固鉴定为真品。赵作跋时,长卷归冯伯田所有。此后,又湮没多年。到明代露世,宋广、沈周、吴宽均有跋文。后来,长卷为文渊阁大学士高拱所有,并命其门婿刘巡为之刻石。之后,刘巡携石返乡,立于鄢陵刘氏家祠。高拱所得长卷,后为首辅张居正所有。张氏败落后,此卷落入宫中,后因火毁。

康熙壬申年(公元1692年),河南新郑高有闻(高拱族孙),因鄢石磨损不清,便将家藏原拓本重刻,这套石刻共用长60厘米-90厘米、宽40厘米的青石24块,立于新郑高拱祠堂,因刻工精美,较原刻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现刻石由郑州市博物馆藏。

河南鄢陵县档案馆珍藏的苏东坡草书《醉翁亭记》碑帖石刻拓片,为绢面、册页装淡墨精拓本,硬板纸,前是碑文后为跋,该拓片形成于明万历年间。苏东坡草书《醉翁亭记》碑帖石刻历经四百多年沧桑,屡遭浩劫,至今下落不明。苏东坡草书《醉翁亭记》碑帖拓片的存世,不仅使苏轼草书之原貌得以传承,并为后人研究苏东坡的书法艺术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资料。

《醉翁亭记》作于宋仁宗庆历六年,作者欧阳修是我国北宋时的著名散文家和诗人,文章描写了滁州一带自然景物的幽深秀美,滁州百姓和平宁静的生活,特别是作者在山林中游赏宴饮的乐趣。

《醉翁亭记》作于宋仁宗庆历六年(公元1046年),当时欧阳修正任滁州太守。欧阳修是从庆历五年被贬官到滁州来的。被贬前曾任太常丞知谏院、右正言知制诰、河北都转运按察使等职。被贬官的原因是由于他一向支持韩琦、范仲淹、富弼等人参与推行新政的北宋革新运动,而反对保守的吕夷简、夏竦之流。韩范诸人早在庆历五年一月之前就已经被先后贬官,到这年的八月,欧阳修又被加了一个亲戚中有人犯罪,事情与之有牵连的罪名,落去朝职,贬放滁州。

欧阳修在滁州实行宽简政治,发展生产,使当地人过上了一种和平安定的生活,年丰物阜,而且又有一片令人陶醉的山水,这是使欧阳修感到无比快慰的。但是当时整个的北宋王朝却是政治昏暗,奸邪当道,一些有志改革图强的人纷纷受到打击,眼睁睁地看着国家的积弊不能消除,衰亡的景象日益增长,这又不能不使他感到沉重的忧虑和痛苦。这是他写作《醉翁亭记》时的心情,悲伤又与一份欢喜。这两方面是糅合一起、表现在他的作品里的。

《醉翁亭记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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