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轼大字楷书《醉翁亭记》

醉翁亭记》,欧阳修撰,苏轼书。宋元祐六年(1091)十一月刻石,在安徽省全椒县。原石宋时已毁,明嘉靖间重刻石。宋刻本字有漫漶,但书体远在明刻本之上。今拓明刻本分四张拓,前三张七行,末张五行,行二十字。

此碑书于欧阳修逝世后近二十年,无一笔松懈,无一字不缜密。在笔画的披拂之间既得其遭劲,又显示洒脱之美,其捺与撇往往十分舒展,如举手投足之自如萧散。笔笔用力,沉着宽厚,显出雄强;而又巧寓对比,错综变化,显示灵逸。比如“醉”字的“酉”旁共 有四竖画,先用一分,继用二分,最末用三分笔。“提携”两字均为左右结构,又上下相联,苏武却将下一“携”字改为上下结构,使“扌”旁置于“乃”字上。

赵孟頫《松雪斋》云:“余观此帖潇洒纵横,虽肥而无墨猪之状,外柔内刚,真所谓绵里裹铁也。”王世贞评:“苏书《醉翁亭记》,结法遒美,气韵生动,极有旭素 屋漏痕意。”李长善认为:“文忠早师颜鲁公,大书《醉翁亭》、《袁州学记》,不改鲁公家法。”可谓知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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