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不华(1304-1352),字兼善,伯牙吾台氏,原名达普化,元文宗赐名泰不华,先世居白野山,西域色目人,古代哈萨克族人,随父定居临海。十七岁,江浙乡试第一名。至治元年(1321),赐进士及第,授集贤殿修撰,累迁至礼部侍郎。
至正元年(1341),出任绍兴路总管。废官牛租,令民实报田亩以均赋役,颇能兴利除弊。继入史馆,参修宋、辽、金史,书成,升礼部尚书兼会同馆事。
黄河决口,泰不华受命治理黄河,建议置撩清夫,以铁扫撼荡泥沙,使随潮入海,未实现。
至正八年(1348),黄岩方国珍起兵。十一年,泰不华任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。十二年,行台州路达鲁花赤,与方国珍战,阵亡。封魏国公,諡忠介。《元史》有传。
此卷是泰不华书唐代著名诗人刘禹锡所作《陋室铭》全篇。
从落款可知此卷书於元至正六年(1346年),是年泰不华43岁。其书兼善篆、隶、楷。篆法师宋徐鉉,下笔多用方折,行笔圆活遒劲,结构疏朗工稳,末笔多作尖锋,即“悬针”笔法。此为迄今所见泰不华唯一的篆书真跡。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文人,能写如此齐整秀逸的汉字古体实属难能可贵。
释文:山不在高,有僊则名;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。斯是陋室,唯吾德馨。苔痕上阶绿,草色入帘青。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白丁。可以调素琴,阅金经。无丝竹之乱耳,无案牘之劳形。南阳诸葛庐,西蜀子云亭。孔子云:“何陋之有?”至正六年正月廿八日白野兼善书。
鉴藏印有“安岐之印”、“朝鲜人”、“佩裳宝藏”、“木头老子”等。前后隔水各有清罗天池题记一则,记录其重金购买此卷之事及对此卷的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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