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斯《泰山刻石》

泰山刻石残字

此刻石原分为两部分:前半部系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泰山时所刻,共144字;后半部为秦二世胡亥即位第一年(公元前209年)刻制,共78字。刻石四面广狭不等, 刻字22行,每行12字,共222字。两刻辞均为李斯所书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有载。

现仅存秦二世诏书10个残 字,即“斯臣去疾昧死臣请矣臣”,又称“泰山十字”。

二十八年,始皇东行郡县,上邹峄山。立石,与鲁诸儒生议,刻石颂秦德,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。乃遂上泰山,立石,封,祠祀。下,风雨暴至,休于树下,因封其树为五大夫。禅梁父。刻所立石,其辞曰:

皇帝临位,作制明法,臣下修饬。二十有六年,初并天下,罔不宾服。亲巡远方黎民,登兹泰山,周览东极。从臣思迹,本原事业,祗诵功德。治道运行,诸产得宜,皆有法式。大义休明,垂于后世,顺承勿革。皇帝躬圣,既平天下,不懈于治,夙兴夜寐,建设长利,专隆教诲。训经宣达,远近毕理,咸承圣志,贵贱分明,男女礼顺,慎遵职事,昭隔内外,靡不清净,施于后嗣。化及无穷,遵奉遗诏,永承重戒。——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

泰山刻石(安国北宋拓本)各纵27.8厘米 横14.3厘米

日本东京台东区立书道博物馆藏

二世与赵高谋曰:“朕年少,初即位,黔首未集附。先帝巡行郡县,以示强,威服海内,今晏然不巡行,即见弱,毋以臣畜天下。”春,二世东行郡县,李斯从。到碣石,并海,南至会稽,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,石旁著大臣从者名,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:

皇帝曰:“金石刻尽始皇帝所为也,今袭号而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,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,不称成功盛德。”丞相臣斯、臣去疾、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:“臣请具刻诏书刻石,因明白矣。臣昧死请。”

制曰:“可。”遂至辽东而还。——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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